我会“三定方案”正式获批
7月4日,扬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扬编办〔2012〕139号《关于同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扬州市支会更名并明确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标志我会“三定方案”正式获批。
批文同意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扬州市支会更名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扬州市委员会(简称扬州市贸促会),在市商务局挂牌,正处级。主要职责为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组织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根据市政府和行业经贸发展战略,宣传我市招商引资政策及资源优势,促进企业到国(境)外投资;在境内外举办贸易展览会,组织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情况和意见,向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等服务;举(承)办报告会、研讨会、说明会及其他各类经贸活动,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编辑、出版相关的信息刊物;办理国际经济贸易仲裁、调解业务,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业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承担暂准进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业务;提供有关法律咨询、顾问、代理等服务;组织企业进行公平贸易申诉和应诉等。
市贸促会内设综合信息部、法律事务部、展览联络部3个部,均为正科级建制。核定市贸促会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公务员法管理。核定领导职数为: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副处级)1名;部长3名。
市贸促会“三定方案”的下发,为贸促会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是贸促会机关健康、规范、高效发展的保障。我会将按“三定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