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发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10-03-24 09:00
关于签发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经海关总署授权,贸促会系统自2010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签发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中秘自贸协定谈判于2007年9月7日,经过八轮谈判和一次工作组会议,2008年11月19日成功结束,2009年4月28日正式签署《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中秘自贸协定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是两国关系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中秘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在货物贸易方面,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我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众多产品和秘方的鱼粉、矿产品、水果、鱼类等产品都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
目前我市大部分出口秘鲁的货物,只要申请中国-秘鲁原产地证书,就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关税减免。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注册和办理步骤,请参考我会亚太贸易协定、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和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注册和办理规定。
希望我市企业用好用足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配合我会签发相应自贸协定项下证书,从而降低产品出口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我会签证部门:法律事务部,电话:87859352,办公地址:文昌西路18号国贸大厦11楼。
特此通知。
二零壹零年三月二十二日